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管,不定级别。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管理费用预算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办理蓬江、江海两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具体业务;负责对各管理部具体业务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并按“市县(市、区)共管,以县(市、区)管理为主”的原则,对各管理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中心本级,我中心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650.6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二、外交支出 | 15 | ||
三、事业收入 | 3 | 三、国防支出 | 16 | ||
四、经营收入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 | 18 | ||
六、其他收入 | 6 | 0.87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9 | 695.62 |
…… | 7 | …… | 20 | ||
8 | 21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651.54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695.62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0.00 | 结余分配 | 23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48.54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4.45 |
12 | 25 | ||||
总计 | 13 | 700.07 | 总计 | 26 | 700.07 |
收入决算表 | ||||||||||||
公开02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651.54 | 650.67 | 0.00 | 0.00 | 0.00 | 0.00 | 0.87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51.54 | 650.67 | 0.00 | 0.00 | 0.00 | 0.00 | 0.87 | ||||
22103 | 城乡社区住宅 | 651.54 | 650.67 | 0.00 | 0.00 | 0.00 | 0.00 | 0.87 | ||||
2210302 | 住房公积金管理 | 651.54 | 650.67 | 0.00 | 0.00 | 0.00 | 0.00 | 0.87 | ||||
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3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695.62 | 306.81 | 388.82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95.62 | 306.81 | 388.82 | 0.00 | 0.00 | 0.00 | ||
22103 | 城乡社区住宅 | 695.62 | 306.81 | 388.82 | 0.00 | 0.00 | 0.00 | ||
2210302 | 住房公积金管理 | 695.62 | 306.81 | 388.82 | 0.00 | 0.00 | 0.00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4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650.67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0.00 | 0.00 | 0.00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16 | 0.00 | 0.00 | 0.00 | |||
3 | 三、国防支出 | 17 | 0.00 | 0.00 | 0.00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0.00 | 0.00 | 0.00 | |||||
5 | …… | 19 | ||||||||
6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0 | 695.62 | 695.62 | 0.00 | |||||
7 | …… | 21 | ||||||||
8 | 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650.67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695.62 | 695.62 | 0.00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48.42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4 | 3.46 | 3.46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48.42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0.00 | 26 | |||||||
13 | 27 | |||||||||
总计 | 14 | 699.09 | 总计 | 28 | 699.09 | 699.09 | 0.00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5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695.62 | 306.81 | 388.82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695.62 | 306.81 | 388.82 | |||
22103 | 城乡社区住宅 | 695.62 | 306.81 | 388.82 | |||
2210302 | 住房公积金管理 | 695.62 | 306.81 | 388.82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200.20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8.7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43.91 | 30201 | 办公费 | 5.17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20.66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
30103 | 奖金 | 3.31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
30104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23.93 | 30204 | 手续费 | 0.09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4 | 30205 | 水费 | 0.0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6 | 电费 | 0.00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0.00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8.35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87.45 | 30211 | 差旅费 | 0.29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
30302 | 退休费 | 6.68 | 30213 | 维修(护)费 | 0.0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0.14 | ||||||||||
30307 | 医疗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
30309 | 奖励金 | 20.2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
30310 | 生产补贴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00 | ||||||||||
30311 | 住房公积金 | 20.38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
30312 | 提租补贴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0.10 | ||||||||||
30313 | 购房补贴 | 3.17 | 30229 | 福利费 | 0.03 | ||||||||||
30314 | 采暖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
30315 | 物业服务补贴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2.59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37.02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0.35 | |||||||||||||
310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39 |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0.00 |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00 |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31020 | 产权参股 | 0.00 |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39 | |||||||||||||
304 |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0.00 | |||||||||||||
30401 | 企业政策性补贴 | 0.00 | |||||||||||||
30402 | 事业单位补贴 | 0.00 | |||||||||||||
30403 | 财政贴息 | 0.00 | |||||||||||||
30499 |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0.00 | |||||||||||||
307 | 债务利息支出 | 0.00 |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30707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39906 | 赠与 | 0.00 | |||||||||||||
人员经费合计 | 287.65 | 公用经费合计 | 19.15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2.37 | 0.00 | 1.70 | 0.00 | 1.70 | 0.67 | 0.39 | 0.00 | 0.25 | 0.00 | 0.25 | 0.14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8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
22103 | 城乡社区住宅 | ||||||||
2210302 | 住房公积金管理 | ||||||||
…… | …… |
注:我中心资金来源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此此表无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9表 | |||||||||||||||||||||
部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单位:万元 | ||||||||||||||||||||
2016年度预算数 | 2016年度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2.37 | 0.00 | 1.70 | 0.00 | 1.70 | 0.67 | 0.39 | 0.00 | 0.25 | 0.00 | 0.25 | 0.14 | ||||||||||
第三部分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总收入700.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51.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50.6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5.07万元,增长5.70%。主要原因: 2016年开始发放住房改革补贴且通过遴选招入3名在编职工。
2. 其他收入0.87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0.86 万元,增长8600 %。主要原因:2016年除基本户存款利息收入0.02万元外,还收到社保局划入合同工生育津贴0.85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总支出700.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95.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类)支出695.62万元,主要用于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06.81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00.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项目支出388.8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2.11万元,增长11.57%。其中:基本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6.98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发放住房改革补贴且通过遴选招入3名在编职工;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13万元,增长1.34%,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收入合计651.54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650.6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9.87%。其中:
住房保障(类)650.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包括:城乡社区住宅(款)650.67万元。
(四)其他收入0.8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13 %。
其中:住房保障(类)0.87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支出合计695.62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30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11%。
其中: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306.8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社保等人员支出及日常办公开支。
(二)项目支出388.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5.89%。其中: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388.8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营及开展住房公积金业务所需的各项支出;专项业务支出187.79万元(含信息网络租用及维护专项支出113.80万元、办公场所物业管理专项支出39.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项26.37万元、业务培训支出5.53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0.83万元、印刷费专项支出0.68万元、住房公积金资讯服务专项业务支出0.57万元、公务出行租赁经费0.25万元);窗口服务管理专项126.67万元;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专项支出23.70万元;档案室加固补强工程专项支出20.17万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费用20万元;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专项支出5.74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整理专项4.75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50.6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6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8.24万元,增长19.95%;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包含了预算上年结转结余108.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69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14万元,下降6.59 %;主要原因是:信息网络租用及软件购置更新专项的中的维修维护费实际支出较预算减少23.40万元,公积金监督管理专项招标后实际支出较预算减少14.30万元,根据实际公积金业务实际需要,印刷费以及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费等节余1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分功能科目看,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695.62 万元,主要用于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基本支出306.81万元(含工资福利支出200.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项目支出388.82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增加695.62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中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6年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95.6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06.81万元和项目支出388.8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2.11万元,增长11.57%。其中:基本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66.98万元,增长27.93%,主要原因是2016年开始发放住房改革补贴且通过遴选招入3名在编职工;项目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13万元,增长1.34%,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695.62 万元,占比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5.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695.62 万元,比2015年增加695.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中心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印刷费专项、住房公积金资讯服务专项、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专项等支出比预算少。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6.8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00.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5.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91万元、津贴补贴120.66万元、奖金3.3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3.93万元、伙食补助费0.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3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12%。主要包括办公费5.17万元、手续费0.09万元、差旅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工会经费0.10万元、福利费0.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5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7.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50%。主要包括退休费6.68万元、奖励金20.20万元、住房公积金20.38万元、购房补贴3.1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2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3%。主要包括其他资本性支出0.39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2.37万元的1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 0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完成预算1.70万元的14.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0.67万元的20.9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81万元,下降90.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元,与2015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4万元,下降94.0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3万元,增长13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规定,我中心公务车辆已拍卖处置,公务出行主要采取租赁车辆方式或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接待人数为4人,公务接待费支出0.01万元; 2016年接待人数较2015年增加19人,接待费用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5万元,占64.10%;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占35.9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0.25万元,2016年我中心及下属0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的租车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我中心及下属0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1次,接待人数共23人,接待单位是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5万元,比2015年增加19.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 2015年度我中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为0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项目等2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该项目资金来源为部门预算,通过与江门日报合作制作报纸展示架并在江门日报刊登专栏,在江门电台FM93.3、FM100.2频道宣传政策,与江门电视台合作制作宣传短片并在江门电视台公共频道播放,以及杂志《读者》的版面政策宣传等各种宣传载体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能使更多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对扩大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面,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有很大的帮助。该项目绩效目标明确、合理,预算编制准确,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完全合规,预算支出完成率100%,财务监督基本有效,管理制度基本健全,组织实施合规,完全按制度执行,项目产出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有一定社会效益。专项业务支出--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专项支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不够理想,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本项目分别于2016年5月及7月在江门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公告,但均是到报价截止时间止没有任何服务商进行报价,项目采购失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主要是基本存款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福利费、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反映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