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教育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的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地方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研究,负责教育事业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协调各市(区)、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检查学校执行国家规定和教学大纲计划完成情况,指导办学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组织和指导对分管范围的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等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4个,包括江门市教育局本级和下属4个事业单位(江门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江门市教育技术与装备中心、江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江门市直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以及6所学校、3所幼儿园(江门市第一中学、江门市培英高级中学、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第一中学景贤学校、江门市启智学校、江门市第一幼儿园、江门市教育第一幼儿园、江门市培英实验幼儿园)。
第二部分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注:本年没有发生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支出决算表
注:本年没有发生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注:上年没有此类资金结转,本年没有安排基本支出。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总收入67,359.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9,906.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9,203.6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985.10万元,下降2.45 %。主要原因:2015年财政预留教育资源布局调整启动资金,2016年没有此项资金安排。
2.事业收入7,625.57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43.40 万元,增长9.22%。主要原因: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学历证书班收入。
3.其他收入3,077.76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170.80万元,增长61.40%。主要原因:启智学校收联合办学扩建校舍工程款。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总支出67,359.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9,883.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39,824.2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培英高中新疆班专项补助,教育机构运作补助经费、课程改革专项经费、中职综合生均财政拨款、专项业务费支出专项补助、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教学工作管理经费、继续教育专项、教学教研专项经费、中小学校园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资金、校车安全专项资金、学前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学前教育资助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中职免学费补助、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免费义务教育补助等,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5,346.46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一是结合教育支出需求,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项目有中职综合生均财政拨款、教学工作管理经费等;二是省专项资金拨款增加支出。
2.科学技术(类)支出304.6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04.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信息化专项资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14.2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661.63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退休增员增资。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71.9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31.95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社保费用增加;二是计生经费增加。
5. 住房保障(类)支出1,980.5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75.03万元,增长23.3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6.其他(类)支出87.5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79.80万元,增长1027.03%,主要原因是省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补助经费。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49,906.98 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39,203.65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78.55%。其中:
教育支出(类)29,338.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4.84 %。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款)1,368.77 万元,普通教育(款)16,026.55 万元,职业教育(款)5,375.96 万元,特殊教育(款)819.65万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4,772.88万元,其他教育支出(款)974.5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类)369.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94%。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369.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15.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3.81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382.95万元,抚恤(款)32.45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0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204.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5.62%。包括:医疗保障(款)1,861.27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343.17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1,775.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53%。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1,775.99万元。
其他支出(类)1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26%。包括: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100万元。
(二)事业收入 7,625.5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5.28 %。
其中:教育支出(类)7,287.88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5.1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62.51万元。
(三)其他收入 3,077.76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17 %。
其中:教育支出(类)3,077.76 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9,883.26 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33,078.6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31%。其中: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711.91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运行支出;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14,058.20 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等经费支出;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7,842.85万元,主要用于中专教育、职业高中教育经费支出;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538.91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学校教育经费支出,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60万元,主要用于中职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381.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32.4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929.13万元,主要用于社保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342.8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980.5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 16,804.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3.69 %。其中: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797.31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专项业务支出及对下属单位的专项补助支出;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7,909.4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幼儿园、初中、高中学校开展教学业务的专项支出;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2,173.39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开展教学业务的专项支出;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344.80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启智学校开展教学业务的专项支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357.1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学校教师培训支出;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3,966.69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市直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业务活动专项支出;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863.67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市直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业务活动专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304.6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专项支出。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87.57万元,主要用于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补助专项支出。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9,203.6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03.65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955.98万元,增长38.43%,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追加“强师工程”方向资金、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市追加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住房维修改革及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资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没有增减变化。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1,040.1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0,952.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627.79万元,增长39.65%,主要原因是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追加“强师工程”方向资金、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中职免学费补助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项资金、市追加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住房维修改革及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增资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7.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2.43%,主要原因是省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补助经费有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1,367.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运行支出、专项业务支出及对下属单位的专项补助支出;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16,596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幼儿园、初中、高中学校开展教学业务的经费支出;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7,009.17万元,主要用于市直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开展教学业务的经费支出;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836.25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启智学校开展教学业务的经费支出;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357.13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学校教师培训支出;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4,226.69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市直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业务活动专项支出;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863.67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市直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业务活动专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304.6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5,381.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32.4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人员抚恤金补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0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859.27万元,主要用于社保费用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342.86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775.6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40,95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10 %。与2015年相比,增加6673.40万元,增长19.47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类)31,255.97万元,占76.32%;科学技术支出(类)304.66万元,占0.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14.24 万元,占13.2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202.13万元,占5.38 %;住房保障(类)1775.60万元,占4.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952.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1,367.07万元,比2015年减少350.19万元,下降20.39%,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减少了教育争先专项资金及省十四届运动会的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及省追加教育经费。教育支出 (类)普通教育(款)16,596万元,比2015年增加3655.17万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一是市财政根据普通教育发展需求增加了投入,支出增加;二是省对普通教育专项资金增加拨款;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普通教育经费的投入,支出增加。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7,009.17万元,比2015年增加368.68 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根据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增加了投入,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73.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市财政根据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增加了投入。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836.25万元,比2015年增加394.19万元,增长89.17%,主要原因是市直启智学校校舍维修工程支出及财政增加公用经费投入,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30.3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特殊教育经费的投入,支出增加。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357.13万元,比2015年减少31.71 万元,下降8.16%,主要原因是教师培训支出比上年略有减少,支出减少。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4,226.69万元,比2015年增加803.47万元,增长23.47%,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根据教育发展需求增加了教育经费投入,支出增大;完成年初预算的245.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根据中职教育支出需求增加了中职综合生均财政拨款等。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863.67万元,比2015年增加337.37万元,增长64.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体育活动推广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 81.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结转2017年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304.6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5,381.74万元,比2015年增加949.26 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员增资;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5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员增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32.45 万元,比2015年减少66.72 万元,下降67.28%,主要原因是抚恤补助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0.05 万元,比2015年减少0.86 万元,下降94.51%,主要原因是补助退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1,859.27万元,比2015年增加113.26 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费用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99.57%,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342.86万元,比2015年增加29.96万元,增长9.58%,主要原因是计生经费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1,775.60 万元,比2015年增加170.10万元,增长10.60%,主要原因是补发2015年住房改革支出,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30.50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5,761.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1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4,367.10万元、津贴补贴1,342.19 万元、奖金 14.0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2.93 万元、伙食补助费0.94万元、绩效工资 7,837.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45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775.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2%。主要包括办公费58.75 万元、印刷费13.93 万元、咨询费 5.25万元、手续费2.60 万元、水费40.86 万元、电费77.39 万元、邮电费 62.50万元、物业管理费75.37 万元、差旅费36.43 万元、维修(护)费23.27 万元、租赁费14.18万元、会议费0.33万元、培训费9.19万元、公务接待费 1.31万元、专用材料费19.20万元、劳务费33.32万元、委托业务费34.61万元、工会经费67.01万元、福利费47.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2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7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93.2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67 %。主要包括离休费58.98 万元、退休费5,269.91 万元、抚恤金32.45万元、生活补助2.99万元、医疗费5.81 万元、奖励金377.59万元、住房公积金 1,424.15万元、购房补贴 355.2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6.10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教育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30 万元,完成预算28.60 万元的8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4.52 万元,年初预算金额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81万元,完成预算14.90 万元的92.6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5.97 万元,完成预算13.70 万元的43.58 %。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1.05万元,下降56.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52万元,增长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62万元,下降71.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5万元,下降13.7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市政府批准,临时增加出国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公车运行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减少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4.52 万元,占18.6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81万元,占56.83 %;公务接待费支出5.97 万元,占24.57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4.52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 1 个、累计4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 4.52 万元,主要用于培训及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3.81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13.81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5 辆,主要用于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 5.97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部、委、办)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3 个,来访外宾112人次,主要包括接待外宾来访学术交流;发生国内接待84次,接待人数共466人。主要包括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3万元,比2015年增加31.76万元,增长69.85%。主要原因是:因为改革性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3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0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678.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43.4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13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30.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6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其他用车4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10个,共涉及资金2,697.1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校园安全专项资金、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教师继续教育专项资金、民办教育专项扶持资金(含民办学前教育部分)、学生军训专项资金、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资金、校车安全专项资金、教学教研专项经费、教学设备购置及维修专项资金、江门幼师教育专项补助经费 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7.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使用的款级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