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委老干部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是市委负责老干部管理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老干部教育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现代远程教育;协助、支持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指导、支持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开展各项工作。
江门市老干部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是为市直老干部提供学习、活动和相关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根据江机编办〔2014〕67号文件精神,将江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并入市老干部大学,在市老干部大学加挂“江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牌子。
江门市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管理中心是为做好市直企业离休干部接管的日常管理服务以及各项待遇落实工作的职能部门。职能是做好接管离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以及各项待遇落实工作;做好老干部来访、来电的接待和答复工作;按规定协助老干部家属办理去世老干部丧葬事宜,做好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做好无经济来源的已故企业离休干部配偶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工作;协助社区党组织做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和老党员活动开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局机关(含关工委)本级和下属2个预算单位江门市市直企业离休干部管理中心和江门市老干部大学(江门市老干部活动中心)。
第二部分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总收入1177.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64.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009.4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41.38万元,增长16.29%。主要原因:一是市老干部大学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与2015学年相比,市老干部大学学科由27门增至31门,教学班由104个增至128个(含学员社团),学员人数由3182人次增至3767人次,学科、班次与学员人数分别比2015学年增加14.8%、23%和18.7%,教学支出等相应增加经费。三是需要聘用更多的老师进行教学活动,聘用教师课酬经费相应增加。
2.其他收入52.11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31.1万元,下降71.56 %。主要原因:市老干部大学启用新的学费收费系统,实行刷卡收费,学费直入财政专户,故该科目的部分经费没有反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总支出1177.7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78.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7.59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和节日慰问、专项业务、市领导慰问原四套班子老领导、外聘教师课时补贴、老干部活动费、聘用清洁、保安用绿化费、等支出,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0.95万元,减少3.44%。
2.科学技术(类)支出2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08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6.35万元,增长32.24%。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97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4.34%。
5. 住房保障(类)支出32.9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3.75 万元,增长12.82%。
二、2016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1061.54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1009.4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95.09%。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798.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79.09%。包括: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795.38万元,组织事务(款)3万元。
科学技术(类)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48%。包括: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8.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71 %。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91.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4.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4.45%。包括:医疗保障(款)37.69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款)7.2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32.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27%。包括:住房改革支出(款)32.99万元。
(二)其他收入52.1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4.91%。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2.11万元。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1078.63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544.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52%。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375.17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91.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7.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2.99万元。
(二)项目支出53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48%。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489.4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3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和节日慰问、专项业务、市领导慰问原四套班子老领导、外聘教师课时补贴、老干部活动费、聘用清洁、保安用绿化费、等支出;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6.29万元。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1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9.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7.16万元,增长10.65%;主要原因:一是市老干部大学办学规模持续扩大,教学设备购置经费相应增加。二是与2015学年相比,市老干部大学学科由27门增至31门,教学班由104个增至128个(含学员社团),学员人数由3182人次增至3767人次,学科、班次与学员人数分别比2015学年增加14.8%、23%和18.7%,教学支出等相应增加经费。三是需要聘用更多的老师进行教学活动,聘用教师课酬经费相应增加。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1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1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5.84万元,增长9.41%;主要原因:一是市老干部大学办学规模持续扩大,与2015学年相比,学科由27门增至31门,教学班由104个增至128个(含学员社团),学员人数由3182人次增至3767人次,教学支出等相应增加经费。二是市老干部大学需要聘用更多的老师进行教学活动,外聘教师课时补贴相应增加。三为庆祝建党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市老干部大学组织老干部开展多个主题文体活动,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相应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784.0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3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和节日慰问、专项业务、市领导慰问原四套班子老领导、外聘教师课时补贴、老干部活动费、聘用清洁、保安用绿化费、等支出;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91.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6.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7.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2.99万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98.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增加127.8万元,增长14.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87.08万元,占78.86%;科学技术(类)支出25万元,占2.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8.08万元,占10.8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4.97万元,占4.51%;住房保障支出(类)32.99万元,占3.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784.08万元,比2015年增加67.83万元,增长9.47%,主要原因:一是市老干部大学办学规模持续扩大,与2015学年相比,学科由27门增至31门,教学班由104个增至128个(含学员社团),学员人数由3182人次增至3767人次,教学支出等相应增加经费。二是市老干部大学需要聘用更多的老师进行教学活动,外聘教师课时补贴相应增加。三为庆祝建党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市老干部大学组织老干部开展多个主题文体活动,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相应增加。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老干部大学办学规模持续扩大,需要聘用更多的老师进行教学活动,外聘教师课时补贴相应增加;为庆祝建党95周年和纪念红军长征80周年,市老干部大学组织老干部开展多个主题文体活动,用于老干部活动经费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组织事务(款)3万元,比2015年增加3万元,增长100%。
3. 科学技术(类)支出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5万元,比2015年增加25万元,增长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91.79万元,比2015年增加25.88万元,增长39.27%;完成年初预算的143.2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相应调整。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16.29万元, 比2015年增加0.47万元,增长2.9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完成年初预算的183.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37.69万元, 比2015年增加1.5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7.29万元;比2015年增加0.29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2.99万元,比2015年增加3.75万元,增长12.82%,主要原因是工资调增;完成年初预算的96.57%。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4.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302.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9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4.52万元、津贴补贴106.69万元、奖金46.5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1万元、绩效工资24.85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92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6 %。主要包括办公费5.09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35万元、邮电费0.89万元、差旅费2.3万元、维修(护)费0.23万元、会议费0.21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劳务费1.97万元、工会经费3.8万元、福利费0.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8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5%。主要包括退休费79.36 万元、医疗费5.25万元、奖励金14.35万元、住房公积金28.97万元、购房补贴4.0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09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2%。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59万元。
七、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4万元,完成预算21.42万元的8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完成预算15.2万元的82.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6.22万元的77.0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5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减少3.05万元,下降14.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4万元,下降22.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6万元,增长25.07%。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比上年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受会议费科目报销范围的限制,将老干部活动外出就餐的费用列入公务接待费科目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1万元,占72.47 %;公务接待费支出4.79万元,占27.53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均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2.61万元,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老干部活动,老干部教学活动和相关公务活动与及其他应急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6年,局机关及下属2个单位共发生国内接待50次,接待人数共828人。主要包括上级、韶关、肇庆、广州、恩平等地市到我市进行调研、交流和探望老干部,韶关、肇庆、清远连山、广州增城等地的兄弟学校也先后到市老干部大学进行了交流。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1万元,比2015年增加1.32万元,增长6.11%。主要原因是: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本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456.0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专项业务支出”等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2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3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0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2个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使用的款级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