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承担职权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职责等。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下属一个参公事业单位:江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编制38人,实有41人(含政府雇员3人),退休9人。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12人(含政府雇员2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推动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预案编制、管理演练,增加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承担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努力推进安全生产环境改善。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重大危险源、重点企业重点监察,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行动,协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承担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认真协调、组织做好迎接国家、省等上级部门的检查、督查、调研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评工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364.0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4.04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364.0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64.04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4.04万元,占100%。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1364.0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731.7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632.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1.专项会议费;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费;3.安全生产培训费;4.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经费;5.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经费;6.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经费;7.安全生产执法办案补贴;8.专项业务费;9.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等工作经费;10.特种作业安全生产技术考核费;11.安全生产专项扶持资金(核拨);12.购置职业卫生装备;13.应急指挥中心专项业务费;14.应急指挥中心执法办案补贴;15.应急指挥中心“双盲”应急演练经费。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含下属单位)用于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0万元。
(一)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3万元。
(二) 公务接待费支出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