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主管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管理费用预算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办理蓬江、江海两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具体业务;负责对各管理部具体业务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对各管理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编制17人,实有工作人员27人(其中事业编制在编人数14人,政府雇员2人,编外合同工11人),离退休1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的预算主要工作是:(1)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以及扩面宣传工作;(2)根据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的目标进行业务、财务系统更新改造;(3)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4)根据省建设厅要求进行档案室工程改造;(5)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6)保障2015年中心职工工资和福利。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826.26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575.2万元,占69.61%;上年结转结余251.06万元,占30.39%。
部门收入预算较上年增加51.58万元,其中项目收入增加5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档案室补强工程专项收入20万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专项收入增加10万元,新增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整理专项收入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项收入增加8.22万元,印刷费专项增加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826.2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826.26万元,占100%,包括:城乡社区(类)支出826.26万元,占100%。
部门支出预算较上年增加51.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增加5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档案室补强工程专项支出20万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专项支出增加10万元,新增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整理专项支出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增加8.22万元,印刷费专项增加3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 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826.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174.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66万元和公用支出19.05万元)230.24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596.0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业务凭证印刷支出10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专项5万元;办公场所物业管理专项支出43.82万元;信息网络租用及维护专项支出47.46万元;异地数据备份专项支出4.8万元;窗口服务管理专项138.5万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费用20万元;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会议3万元;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专项支出11.5万元;当年及历年结转132.94万元;信息网络安全专项40万元;网上业务系统建设专项85.5万元;远程灾备系统专项9万元;档案室补强工程20万元;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整理专项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项14.5万元。
项目支出增加51.22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档案室补强工程专项支出20万元,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专项支出增加10万元,新增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整理专项支出1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项支出增加8.22万元,印刷费专项增加3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8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87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务接待费0.37万元和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专项支出接待费1.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9.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5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降低接待规模。
第二部分 2015 年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