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2015年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是中共江门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有关组织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有关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法规及党员、干部、人才管理规划。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基层和各类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考察各市区和市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审批、办理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备案审核和宏观管理我市各级党组织协助市委管理的干部;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贯彻落实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指导和落实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综合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检查督促组织、干部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检查监督下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制订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和有关制度,协调、指导、检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各层次有关干部及优秀企业家的培训。选拔管理市管优秀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负责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和规划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负责市党代会和市委要求党代表参加的有关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工作。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部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江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部机关共有行政编制38名,雇员员额4名。实有在编人数39人(行政编制35人,雇员4人),退休干部10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5人,实有在编人数4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抓好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党章和宪法的培训。
2、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狠抓作风教育,继续保持作风建设以上率下态势。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适时对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3、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形成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的浓厚氛围。
4、认真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健全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合理配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为2016年换届作准备。
5、从严把好选人用人关,继续抓好六项重点整治。
6、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强化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突出重点。贯彻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建立健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
7、实行综合施治,探索系统解决基层矛盾的办法。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探索问题突出村委会重构,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实施“强镇带村”。分类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健全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长效机制。
8、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重新设计市委常委党建项目,统筹建设市县镇三级党群服务综合体,建立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和市委常委党建项目定期汇报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将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制度延伸到村(社区)、市直单位、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9、抓好市直机关人才工作情况考评,推进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落实。以突出特色为着眼点,结合“珠西”行动,牵头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抓好市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留学人员创业孵化基地、侨青创业孵化中心、现代农业创业基地、省级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进柔性引才工作。
10、从紧从严治部,在全市组织系统开展“落实总书记要求,建设模范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抓好全省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意见的贯彻落实。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1491.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1.70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1491.7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91.70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6.03万元,占85.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4.47万元,占5.6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0.99万元,占4.09%;城乡社区支出16万元,占1.07%;住房保障支出54.21万元,占3.64%。
(二)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1.7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650.20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841.50万元,为本单位完成特定的组织事务所需的支出,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管理、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市管干部档案数字化、全市干部网上学习平台运行及维护、全市党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挂职干部管理、竞争性选拔干部、干部监督、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专项工作、市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学历学费补贴、市远程教育中心教学资源平台、课件开发制作和大型户外地点运营以及党员服务中心日常运作等各方面的开支。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江门市委组织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1.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04万元,主要包括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维修费等。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1.12万元,主要包括餐费等。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51.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9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原因:根据“零基预算”原则,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切块管理。对经市外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安排出访经费的市直单位,由市财政部门在因公出国(境)经费总控制数的额度内统筹安排给出访单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门年初预算反映。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0万元,原因: 现有车辆能够保证日常工作正常运作,不需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4.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76万元,减少原因: 加强对公务车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坚持做到“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3.68万元,减少原因: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坚持公务接待费逐年递减。
第二部分 2015年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