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配置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监察;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拟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完善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法、雇员管理、博士后管理等人才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和研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8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7个预算单位(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市职业训练指导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第二部分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总收入15,090.69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008.1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856.1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7438.57万元减少582.46万元,下降7.83 %。主要原因:省财政于2014年下拨省级技工教育专项资金925万元,而2015年没有相关资金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3.事业收入58.89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410.34万元减少351.45万元,下降85.65%。主要原因:一是属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部分业务,二是企业技能培训业务减少,三是部分事业收入调整到其他收入反映。
4.经营收入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100.89万元减少100.89万元,下降主要原因:由于属下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调整经营性业务,因此没有经营收入发生。
5.其他收入4093.17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2771.85万元增加1321.32万元,增长47.67%。主要原因是2015年我局再就业专项资金专户收到省厅下拨的省级人力资源基层服务平台建设资金、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等资金累计达1734万元,比2014年增加1024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总支出15,090.6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569.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0.8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生活津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职级补贴、医疗和养老补助,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其他人事考试事务支出等,比2014年决算数984.62万元增加676.2万元,增加68.68%,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这一专项的支出功能原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2015年则调整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
2.教育(类)支出137.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全市公务员培训专项支出和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出,比2014年决算数1192万减少1054.57万元,下降88.47%,主要原因是2014年拨付各技工学校省级技工教育专项资金达925万元,2015年没有相关拨付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70.8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经费、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费、高层次人才安置费、购房补贴及养老保险补贴专项经费、企业用工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购买服务经费、市退休干部管理经费、劳动监察和执法检查专项业务费,公共实训基地运作维护经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助资金、信息化建设经费、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再就业工作经费、创业示范基地资金等,与2014年决算数8,285.90万元基本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5.6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和职工的计划生育事业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33.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0.34万元。
7.公共安全(类)支出0.33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64万元。
二、2015年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11,008.17万元。
(一)财政拨款收入6,856.1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62.28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1,560.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22.76 %。包括:人力资源事务(款)1,537.29万元,商贸事务(款)23.48万元。
教育支出(类)557.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8.13 %。包括:职业教育(款)500万元,进修及培训(款)57.12万元。
公共安全(类)0.33万元,包括:法院(款)0.3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237.58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61.81%。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884.77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51.08万元,就业补助(款)371.40万元,抚恤(款)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529.33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65.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88%。包括:医疗保障(款)216.76万元,计划生育服务(款)48.90万元。
农林水(类)0.34万元,包括扶贫(款)0.34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类)0.64万元,包括国土资源事务(款)0.64万元。
住房保障(类)233.67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3.42%。包括:住房改革(款)233.67万元。
(二)事业收入58.89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53%。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万元58.89万元,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38.89万元,社会福利(款)20万元。
(三)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
(四)其他收入4,093.1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7.19 %。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44.87万元,包括:人力资源事务(款)4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048.29万元,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598.97万元,就业补助1,075.8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373.47万元。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10,569.71万元。具体如下;
(一)基本支出2,974.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15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65万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款)139.65万元,主要为属下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人员及办公经费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34.93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1,882.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的开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51.08万元,主要为局机关及属下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抚恤(款)1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5.66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款)216.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4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计划生育事业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233.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支出。
公共安全(类)支出0.33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64万元。
(二)项目支出7,594.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85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21.17万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款)1,497.69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生活津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职级补贴、医疗和养老补助;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其他人事考试事务支出等;商贸事务(款)23.48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江门市引资引智创业创新推介会“招才引智”人才类项目活动。
教育(类)支出137.43万元,其中:职业教育(款)80.31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出;进修及培训(款)57.12万元,主要用于有全市公务员培训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35.89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1,155.3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购房补贴及养老保险补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劳动监察和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省级公共实训基地运作维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专项工作、创业示范基地专项工作等;就业补助(款)1715.5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开展再就业工作、就业信息化建设等;社会福利(款)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3044.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创业培训补贴、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开展就业信息化建设等。
农林水(类)支出0.34万元。
(三)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经营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856.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56.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289.38万元增加1566.73万元,增长29.62%;主要原因:省划拨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补助500万元、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9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1.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5289.38万元增加902.35万元,增长17.06%;主要原因是省划拨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补助、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的收入增加,支出相应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6.05万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款)1,592.57万元,主要用于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生活津贴;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职级补贴、医疗和养老补助;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履职能力提升经费;其他人事考试事务支出等;商贸事务(款)23.48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江门市引资引智创业创新推介会“招才引智”人才类项目活动。
教育(类)支出137.43万元,其中:职业教育(款)80.31万元,主要用于省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支出;进修及培训(款)57.12万元,主要用于有全市公务员培训专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7.61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150.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层次人才安置费、购房补贴及养老保险补贴,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工作、劳动监察和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省级公共实训基地运作维护、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专项工作、创业示范基地专项工作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51.0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开支;就业补助(款)371.4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补贴、开展再就业工作;抚恤(款)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63.1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创业培训补贴、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开展就业信息化建设等。
农林水(类)支出0.34万元。
公共安全(类)支出0.33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64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5.66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款)216.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的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4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金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233.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支出。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91.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97 %。与2014年相比,减少751.55万元,下降10.82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616.05万元,占26.10 %;教育支出(类)137.43万元,占2.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937.61万元,占63.5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65.66万元,占4.29%;住房保障(类)233.67万元,占3.7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1.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6.05万元,其中:人力资源事务(款)1,592.57万元,比2014年930.99万元增加661.58万元,增长71.06%,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这一专项的支出功能科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2015年则调整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导致本款支出增加;完成年初预算1,503.33万元的105.9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的支出有所增加。商贸事务(款)23.48万元,比2014年增加23.4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5年江门市引资引智创业创新推介会“招才引智”人才类项目活动属新增项目;该项目年初预算为0。
2.教育(类)支出137.43万元,其中:职业教育(款)80.31万元,比2014年1,125万元减少1,044.69万元,下降92.86%,主要原因是2014年我局拨付各技工学校属2013年省级技工教育专项资金达925万元,2015年没有相关拨付支出;该项目年初预算为0。进修及培训(款)57.12万元,比2014年67万元减少9.88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费2014年归属该支出功能科目,2015年则调整至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完成年初预算数60万元的95.2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37.61万元,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150.96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2,030.15万元基本持平;完成年初预算2,749.99万元的7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实际已划至市财政政府采购专户,但因采购户与供应商未完成结算,所以相关专项仍挂帐有结余,未列支费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451.08万元,比2014年386.45万元增加64.63万元,增长16.72%,完成年初预算399.01万元的113.05 %,比2014年增长及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人数增加及基本离退休费有所调增。就业补助(款)371.40万元,比2014年1,192.08万元减少820.68万元,下降68.84%,主要原因是2014年度属该支出功能科目的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这一专项在2015年调整为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导致支出减少;完成年初预算106万元的350.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省级专项资金下达的时候已编制了2015年度的本级部门预算,同时2015年度使用了部分2014年省级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抚恤(款)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63.17万元,比2014年750.16万元增加213.01万元,增长28.39%,主要原因是省厅下达的2014年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及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在2015年度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9万元的3321.2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省级专项资金下达的时已编制了2015年度的本级部门预算,而2015年度使用了2014年、2015年省级人力资源市场及基层服务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因此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农林水(类)支出0.34万元。
5.公共安全(类)支出0.33万元。
6.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64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65.66万元,其中医疗保障(款)216.76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211.61万元持平;完成年初预算192.82万元的112.4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计划生育事务(款)48.9万元,比2014年35.31万元增加13.59万元,增长38.49%,完成年初预算35.42万元的138.06 %,比2014年增长及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增加。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233.67万元,比2014年211.83万元增加21.84万元,增长10.31%,完成年初预算213.80万元的109.29 %,比2014年增长及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缴费工资的增加。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6.91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887.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49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8.03万元、津贴补贴917.99万元、奖金5.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48.38万元、绩效工资336.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0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9.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7 %。主要包括办公费30.28万元、印刷费0.92万元、手续费0.18万元、邮电费7.48万元、差旅费20.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1.46万元、会议费0.72万元、培训费1.71万元、公务接待费3.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8万元、劳务费4.06万元、委托业务费6.6万元、工会经费14.82万元、福利费21.8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36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1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 %。主要包括离休费26.55万元、退休费401.12万元、生活补助20.62万元、奖励金134.24万元、住房公积金193.72万元、购房补贴39.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4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9.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4 %。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99万元。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39万元,完成预算74.05万元的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61万元,完成预算64.18万元的74.1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8万元,完成预算9.87万元的78.82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74.46万元减少19.07万元,下降2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89万元,下降28.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2.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车辆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使用和保养、维护,并健全公务车辆使用的申请、审批和使用登记制度,将公车的使用和运行情况定期局内通报;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规定,规范和控制公务接待开支。定期公开领导成员“三公”开支的情况,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确保了接待管理制度能够持续、严格地执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1万元,占85.95 %;公务接待费支出7.78万元,占14.0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6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7.61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7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主要用于通讯应急、执法执勤和日常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汽油费、维修保养费、年检杂费、养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7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7个单位发生国内接待97次,接待人数共885人。主要包括接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进行公务活动的人员,按规定开支的交通、用餐、住宿等费用。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6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与2014年经费支出127.77万元相比,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3.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1.1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111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015年,本部门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项目金额816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人事考试专项支出170万元,支出率100%,就业专项补助支出344.34万元,支出率73.1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专项资金支出106.47万元,支出率60.8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军转、外专等方面的支出;商贸事务(款):反映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款):反映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就业补助(款):反映财政用于就业方面的补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计划生育事务(款):反映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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