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4年江门市旅游局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旅游局是主管全市旅游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市内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协调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工作;协调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节假日旅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赴港澳台旅游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江门市旅游局下设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行业管理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资源与市场开发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旅游局编制16人,实有19人(含雇员),离退休8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积极整合资源,下大力气抓好旅游总体形象营销,促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2.加快项目建设,抓住大广海湾海洋经济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台山川岛滨海旅游项目及新会银洲湖旅游集聚区的硬件建设和总体管理服务水平。加紧推进马降龙古村落文化生态建设项目、颐和温泉、恒大世纪温泉城的建设进度。抓好新会村皮村的旅游开发工作。
3.抓好旅游规划招商,加快推动各市、区开展旅游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形成全市上下方向一致、思路统一、布局合理、主次得宜的科学发展格局,力争2014年内完成。
4.加强品牌建设,推进区域合作,加强行业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1348.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38.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1348.6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38.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
2014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214万元,占支出预算15.87%;日常公用支出预算25万元,占支出预算1.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5.86万元,占支出预算6.37%;专项支出预算1023.8万元,占支出预算75.91%。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338.66万元,按用途划分,人员支出预算214万元,占支出预算15.99%;日常公用支出预算25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8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5.86万元,占支出预算6.41%;专项支出预算1013.8万元,占支出预算7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