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管员会为江门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单位,负责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
主要职能: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承担滨江新区开发建设投资主体的责任;参与制定滨江新区区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综合协调滨江新区区域内土地征收和拆迁安置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授权,对滨江新区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进行整理、储备,协助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参与编制滨江新区区域内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协调编制滨江新区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滨江新区区域内开发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以及重大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滨江新区区域内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区内市政设施运行管理、绿化养护管理工作;牵头组织滨江新区区域内招商引资、项目入驻和服务工作;承担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理各方关系,督促检查建设工作进度情况;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机关编制13个,军转干部单列编制1个,政策性超编1个,实有公务员15人,离退休公务员0人;另有雇员高级雇员员额1名,普通雇员员额9名,实有普通雇员4名,离退休雇员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方针和目标,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凝心聚力、真抓实干,把工作重点放在抓项目建设、招商和优化服务上;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优化新区城镇布局;以土地整理为抓手,促进新区扩容提质;大力开展产业招商,推进产城融合,拓展多元融资渠道;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工程建设,推动机制体制创新。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26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27万元,占99.94%;其他收入0.16万元,占0.06%。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264.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264.69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227.74万元,占86.04%。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89.3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6万元。
(二)项目支出36.95万元,占13.96%。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决算支出29.9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滨江新区规划建设发展与产业布局调研考察;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支出6.9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跟踪经费。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1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99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国组团1个,1人次。主要是滨江新区经贸交流团前往瑞典、丹麦开展经贸招商交流活动的住宿费、交通费、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 2次,接待人数共35人。主要包括用于招商业务开展按规定开支的餐费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6.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9万元,增加原因:江门市滨江新区经贸交流团经市外侨局批准,列入2014年因公出访计划,开展经贸招商交流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19万元,增加原因:2013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由于招商业务开展需要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