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14年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发展改革和物价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经济安全;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搞好重大项目布局,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加强能源开发和利用,规划重大能源项目布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市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开展价格分析、预测、预警和监控;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运作和管理;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价格和收费;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受理价格、收费投诉举报;协调、处理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价格、收费争议。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2个事业单位:江门市价格成本调查队、江门市价格认证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编制62人,实有62人,雇员编制8人,离退休31人。下属事业单位编制13人,实有1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强化经济监测研究策划。一是做好经济形势分析。运用多种模型方法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撰写季度和月度经济分析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做好重大事项研究策划。组织开展我市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研究;开展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污水处理费、居民阶梯式水价、管道燃气价格等方面的研究探索。三是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完成大广海湾经济区专项规划、江门市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工作纲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等的编制工作,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纲要、江门南站轨道交通综合枢纽、全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等规划的编制。
2、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超额完成。2014年全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00.9亿元,投资完成率达110.6%,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二是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投资。成功组织参加省面向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推介会。组织我市3支企业债券申报工作。三是做好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成功争取将我市30个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资金投入到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农林水利、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领域。
3、落实经济体制改革任务。一是加快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第一批投资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基本完成。二是稳步推进价格改革。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市区污水处理费调价项目参与调定价评审。取消了违章车辆拖车费政府定价,放开非公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专业代理服务、报关服务等收费项目。三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报告的暂行办法》,完善公共信用信息报送平台。
4、加强价格调控监管。一是推进稳价惠民工程。加大“三项建设”管理扶持力度,新增扶持十多家配送中心、应急储备库,全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达198家。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向困难家庭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二是落实价格政策调整。先后对公交票价、液化气价格等价格和收费进行了调整。三是开展清费减负。重点清理全市社会团体、进出口环节、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行业领域的收费项目。四是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开展涉民收费及重大节假日期间价格检查巡查。五是做好成本监审、价格监测和认证工作。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等成本监审。持续开展菜篮子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做好价格鉴定和认证工作。
5、加强社会领域建设。一是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做好社会事业项目管理。三是抓好经济动员工作。四是大力推进扶贫、援建工作。牵头对口帮扶恩平市东成镇上绵湖村。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335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9.05万元,占69.07%;事业收入30.65万元,占0.91%;经营收入178.13万元,占5.30%;其他收入136.06万元,占4.0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47万元,占0.76%;上年结转结余668.22万元,占19.9%。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235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2007.32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373.92万元,占68.45%。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882.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72万元。
(二)项目支出633.4万元,占31.55%。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决算支出629.20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大广海湾发展专项规划编制经费、跟进重大项目工作经费、债券发行及创立投资基金设立、管理专项工作费用、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编制经费、集中供热规划编制工作、“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政府投资项目咨询评估等费用。支出比上年同期减362.39万元,原因是规划编制支出比上年减少,且热电联产、轨道交通枢纽规划等编制工作年底才开展,资金需结转到2015年支付。
2.国防(类)国防动员(款)经济动员(项)决算支出3.20 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经济动员规范化管理工作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45万元。
3、农林水事务(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决算支出1万元,主要对口帮扶恩平市东成镇上绵湖村,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1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7.4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18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下属单位出国组团0个。主要用于随市其他单位组织出访的办证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96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1辆。主要包括是用于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参加会议、开展调查研究及检查核查等业务过程中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过桥过路费、交通工具维修维护费、保险费及交通用车租用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8.30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126次,接待人数共1002人。主要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7.4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5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1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45万元,减少原因:2014年没有组团出访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9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65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压减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8.3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41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规定压减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