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3年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代管,不定级别。主要任务: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管理费用预算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并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办理蓬江、江海两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具体业务;负责对各管理部具体业务的开展进行指导、监督,并按“市县(市、区)共管,以县(市、区)管理为主”的原则,对各管理部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17人,实有工作人员20人,其中事业编制在编人数13人,离退休1人,政府雇员2人,编外合同工4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决算主要工作是: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贷款以及扩面宣传工作;按照全市住房公积金统一管理的目标进行业务、财务系统更新改造;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根据省住建厅要求进行档案室改造;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保障2013年中心职工工资和福利。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553.84万元。其中:基金预算收入552.48万元,占99.76%;;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上年结转结余1.35万元,占0.24%。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支出决算469.64万元。其中: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469.64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82.82万元,占38.93%。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3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2万元。
(二)项目支出286.82万元,占61.07%。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属于城区社会事务(类)政府住房基金支出(款)。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3年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8万元。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
第二部分 2013 年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