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江门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3年江门市公安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行政单位1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公安局编制1117人,实有1266人,离退休18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3年,我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平安江门”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着力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全市共接刑事治安警情53038起,同比下降12.2%。
1、维稳处突工作扎实有效。实现重大敏感期到省上访全省排名靠后和“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零”的工作目标,有效处置“7·12”群众涉核燃料加工项目聚集、鹤山中东西村群众到省上访、台山地王广场业主到我局集体报案等突发事件,积极参与“天兔”等强台风抢险救灾工作,圆满完成侨乡华人嘉年华暨侨乡旅游节等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2、打击违法犯罪突出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夏秋社会治安整治、“雷霆扫毒”等专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司前、大江、水口、址山四镇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四镇治安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坚持开展 “大巡防”,建立交巡警勤务协作和巡警、边防联合执勤工作机制。
3、深化服务管理注重民生。受理各类出入境证件、签注及签证212万件次,刷新我市历年办证总量纪录。推广应用流动人口自助申报平台,登记出租屋17.8万间,流动人口42.8万人。全力做好春节、五一、国庆等假期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交通事故继续保持下降。坚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成功处置“10·22”鹤山大雁山山火等重大火灾事故。强化社区警务工作,在社区、街头为群众提供交警、出入境部分业务的受理服务。建立警企协作机制,主动为企业编制发送预警信息和安全指引。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3年部门收入决算44550.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702.08万元,占98.10.16%,上年结转结余848万元,占1.9%。本年收入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725.69万元,占80.19%;专款专用资金收入3560.24万元,占7.9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280.19万元,占7.36%;其他收入653.14万元,占1.46%;上级补助收入482.82万元,占1.08%;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3年部门支出决算44550.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4491.82万元,结转下年58.26万元。本年支出中,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36482.70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25397.62万元,占69.62%。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543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8.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98.9万元。
(二)项目支出11085.08万元,占30.38%。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决算支出20.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是缉私办案经费支出。
2.公共安全(类)公安(款)决算支出11064.68万元,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3970.01。主要支出项目有:
(1)、道路交通管理支出3636万元,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2304.43万元,原因是:今年增加了支付智能交通回购款。
(2)、信息化建设支出2860.70万元,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196.99万元,原因是:治安视频第三期开始建设
(3)、公安业务支出4567.98万元,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468.59万元,原因是:开展专项行动的办案费增加。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3年江门市公安局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756.0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97.96万元,主要包括:购买交警执勤警车、高速公路巡逻警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交警、巡警每天执法巡逻,办案部门外出等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车辆养路费和过路过桥费等费用。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97.83万元。主要是包括接待指导、协助办案上下级单位及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