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19〕9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江门市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粤发〔2019〕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122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优化港澳青年来江门就业创业环境,进一步支持和鼓励港澳青年到江门就业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1+9”和市委“1+1+5”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标新时代深化粤港澳合作新任务、新要求,依托广东(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等创业创新平台,开拓工作思路,发挥侨乡优势,实现港澳青年在江门“进得来、干得好、留得下、融得入”,为江门快速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的江海门户提供新动能。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科学谋划。把握好吸引港澳青年到我市就业创业的方向、重点,统筹兼顾就业创业、人才、科技、社会保障和税收等政策,切实发挥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牵头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形成推动工作的整体合力。
——开拓进取,争创一流。对标建设世界一流湾区的政策环境,积极打造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高地,破除制约港澳青年自由流动的障碍,强化本土政策供给,营造港澳青年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大力引进港澳人才智力资本,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互利共赢。围绕江门在粤港澳大湾区中的发展定位,紧扣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中国第一侨乡的优势资源,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有效整合港澳和江门的人力资源,在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人力资源对接交流与合作,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实现互补发展、协同发展。
——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妥善处理创新、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享受优惠政策权利与应承担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确保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让港澳居民、本地居民和其他外来人员都能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依托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人华侨创新产业聚集区,初步建成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珠西创谷、江门市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高新区总部科技园、中科创新广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文创小镇、江门市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为重点的港澳青年(江门)创新创业基地平台,实现港澳青年进入基地创新创业的政策障碍基本消除,港澳专业人才在江门就业创业渠道基本畅通。在江门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公平普惠地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人才、社会保险政策和基本公共服务,初步实现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江港澳创新创业合作进一步深化,就业创业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点突破。
到2025年,各市(区)至少配套一家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为核心,同时发挥珠西创谷、江门市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高新区总部科技园、中科创新广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文创小镇、江门市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的带动作用,基本建成“1+7+N”的孵化平台体系。基本建成港澳和江门三地就业创业、人才政策和服务体系协同机制,零障碍顺畅流动就业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各类资源要素实现自由便捷流动。港澳和江门共同参与基地建设运营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全面实现政策衔接和服务协同。港澳青年来江门就业创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在江门的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感、文化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体系
完善港澳青年特别是内地学校毕业的港澳学生在我市就业创业和生活的政策措施,拓宽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针对港澳青年关注的问题,加快出台支持港澳青年到我市就业创业的专项政策,从根本上解决港澳青年在我市就业创业遇到的融资、场地、市场、生活等问题和困难。将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就业创业、人才政策扶持范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市委改革办负责)
(二)加快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
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依托中国(江门)“侨梦苑”华人华侨创新产业聚集区,以珠西先进产业优秀人才创业创新园为核心,各市(区)至少配套打造一家创业孵化基地,同时发挥珠西创谷、江门市火炬高新技术创业园、高新区总部科技园、中科创新广场、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文创小镇、江门市大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的带动作用,构建“1+7+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通过新安排土地、盘活闲置厂房物业、改造现有孵化场地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建设。对接香港青年联会和澳门青年创业孵化中心,争取把(江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成为港澳政府合作双创基地。
加强与香港科学园等孵化载体的交流合作,探索与启迪之星(香港)等共建江门(香港)创新孵化基地,建立创新创业交流机制,争取香港创新创业项目在基地内实现成果转化。继续加强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澳葡青年创业园建设,将其作为澳门开展中葡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和“青年创业援助计划”的重要载体。
为平台配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构建全链条服务体系,创新全市孵化基地管理模式,为创业团队提供政策、管理、税务、融资、法律、知识产权、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服务,并建立具有可操作的评估清退机制,提高孵化效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港澳办、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三)深入推进江门“侨梦苑”建设
发挥侨乡优势,落实国务院侨办建设广东(江门)“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聚集区的战略部署,按照“引侨、惠侨、创业、圆梦”的愿景,打造华侨华人创新服务平台、产业驱动平台,构筑聚焦全球的引资、引智、引技新高地。建设侨乡特色的“创梦工场”、华侨华人创业创新基地大厦、珠西云谷创客产业园、高新创智城总部科技园、江门华侨华人“双引双创”特色小镇等载体,吸引广大港澳同胞来我市创业。对接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12+N”的空间布局,力争在2025年前建设成为珠三角城市群中12个重点创新创业基地之一。[各市(区)政府,市委统战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深化区域创新体制机制改革
在我市全面落实取消港澳居民就业证,允许港澳居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在我市享受就业备案、缴纳社会保险、开办企业等一系列就业创业服务。研究在CEPA框架下探索在基地放宽部分领域港澳企业投资准入门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商事登记银政直通车、港澳投资企业离岸办理服务。压缩开办企业的环节和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开办企业“一天办结”。争取省市场监管局支持,在全市实施商事登记法律文书境外公证制度改革,提升港澳企业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实施办税便利化措施,进一步完善离岸智能办税。推动粤港澳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执业职业资格互认,配合省探索推进国家职业资格“一试多证”及先试行粤方单向承认港澳职业资格,探索进一步拓展港澳人才的执业空间。探索放开港澳人员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限制,探索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方式招引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及试行协议工资制度。[各市(区)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负责]
(五)建设“乐业五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
打造集就业岗位匹配、就业素质评测、创业孵化载体和创客空间为一体的“乐业五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就业者提供职业指导、求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等“一站式”就业帮扶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市场开拓服务、创业资源对接、导师智库指导等“一站式”孵化和创业加速服务。依托江门市就业实名制信息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云数据信息智慧共享,探索引入人脸识别等技术实行网上认证,打造线上“乐业五邑”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平台,为就业创业者提供家门口、指尖上、一体化的便捷高效服务。在港澳设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江门)服务站,为港澳青年来江门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并建立考核奖励制度,每年给予港澳服务工作站一定的工作经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台港澳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六)推动人力资源产业蓬勃发展
高标准运营江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探索建立“一园多区”的模式,进一步扩大产业园规模,持续吸引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同时争取与港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努力建成“有特色、有规模、有活力、有效益”的珠江口西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聚集区,为创业创新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撑。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发动港澳人力资源机构)为港澳青年来江门创业提供就业服务,对服务效果良好的机构给予相应的补贴。加快出台扶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我市创业的配套连动,促进创业创新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七)降低港澳青年创业成本
加强对外商投资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优先保障就业创业发展项目落地,扩宽港澳青年就业创业实体空间。为入驻我市各类孵化基地的港澳企业提供减免租金、水电补贴等方面的资金支持。针对港澳青年在我市创办初创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以及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等就业创业补贴。加强遴选港澳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积极与港澳沟通,将港澳科技创新基金、青年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措施覆盖至在我市创业的港澳青年。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给予港澳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八)营造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
实施安居保障计划,对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给予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或根据省的部署探索纳入公租房保障范畴。探索多种方式,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对优秀创业团队的核心带头人(港澳人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解决其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探索与港澳通讯运营商合作发行专属用卡,实现三地通讯资费“同城化”。引进港澳的教育、医疗和社区服务机构,打造集生活居住、教育医疗、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提升社保卡服务能力,面向港澳人员建立优先发卡机制,在全市推广建立社保卡“即办即取”服务网点,开通电子社会保障卡线上服务,方便办理各项社会保障卡业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九)加强与港澳教育领域合作
推动五邑大学建设高水平理工大学,推动五邑大学和港澳一流大学开展教学科研合作,鼓励港澳青年前来求学,为我市重点产业培养高端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合作,积极引进港澳优质项目培训资源和优秀师资,推动我市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与港澳相关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合作交流,探索共建职业技能联合培训和认证基地,共同培养专业人才。加强与香港树仁大学、岭南大学、教育大学三所高校的对接,争取其到江门设立分校。允许香港、澳门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机构申请我市科研项目,并按规定在内地及港澳使用相关资金。积极推进港澳人员来我市取得教师资格认定,到各级学校担任教师,做好高层次教师引进工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五邑大学负责)
(十)举办高质量创业活动
积极发挥创业大赛引导作用,举办“乐业五邑”江门创新创业大赛港澳青年赛或承办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创翼”、广东“众创杯”等大赛的地方赛事,吸引港澳青年参赛,促进港澳青年创业项目在江门落户。举办“乐业五邑”侨都就业大讲堂,通过面对面交流就业创业良策,让更多政策快速有效惠及港澳青年创业者。举办“乐业五邑”江门创客素质提升班,邀请创业导师和行业专家为港澳青年在江门创业提供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举办“创业中华”创新创业论坛和“硅谷深圳江门三地创业创新论坛”,吸引广大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港澳人才到江门创业就业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侨联、市委台港澳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团市委负责)
(十一)积极对接港澳民间社团组织
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青年总会、香港科技协进会以及港澳五邑籍社团的合作交流,做好港澳地区留学归国人士对接工作。引导港澳社团重点人士回乡考察,推动港澳地区与江门经贸方面紧密合作。联合有关部门支持有实力的港澳企业或社团在江门建设五邑侨乡社团总部大厦,打造集五邑籍社团联谊、投资和合作信息交流、华人华侨创新创业、境外投融资服务、政府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平台。依托中国华侨国际文化交流基地,与香港青年团体合作开展“亲情中华”粤港澳台暨海外华裔青少年文化交流系列活动,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引导港澳新生代深入了解和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市侨联、市委统战部、市委台港澳办、市委外办负责)
(十二)打造高层次平台对接港澳人才
加快建设江门人才岛,探索引入“科技+人才+项目+产业”的战略投资运营商开发建设,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示范区。聚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加快建设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博士、博士后科研平台,为引进港澳高层次人才提供载体基础。打好“大科学装置牌”,围绕江门中微子实验站建设,着力引进港澳等国内外一流科研团队和人才。加快粤澳(江门)产业合作示范区、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深圳—江门产业园、台山工业新城拓展区、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拓展区等五大万亩园区建设,鼓励港澳企业在江门园区落户并快速成长。[各市(区)政府,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十三)鼓励港澳青年到我市开展交流
实施港澳青年内地实习计划,在重点企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港澳青年就业实习基地”,大力开发面向港澳高校学生和在内地高校就读港澳学生的实习岗位,帮助港澳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对建立“港澳青年就业实习基地”的单位和参加实习的港澳青年,分别给予一定的补贴。定期举办粤港澳青年交流周、粤港澳青年人才交流会、港澳青年职业训练营、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交流营、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交流分享会等各种活动;利用好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江门)服务站、江门“侨梦苑”“世界(江门)青年大会”等平台,组织开展与港澳的对接交流活动;促进江港澳三地青年合作创业、互利共赢,融入湾区发展。[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台港澳办、市委外办、市教育局、市侨联、团市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十四)推动与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
深化江港澳金融合作,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金融支持。有序推进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积极投入筹划大湾区国际银行和探索设立江门华侨银行,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优质的信贷支持。探索对接“中国青创板”融资平台。落实省金融发展布局“一市一平台”建设的要求,积极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打造江澳合作“江门特色”。鼓励澳门银行机构与江门市参与信用评级企业合作,加大力度推动双方探索建立区域征信机构备案和征信产品互认机制,完善我市信用体系建设,为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市金融局、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江门银保监分局负责)
(十五)广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
在港澳设立面向港澳青年的网站、新媒体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江门扶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以及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吸引港澳人才到江门就业创业。宣传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和成功人物,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氛围。加强与港澳政府部门、港澳高校、港澳青年团体的沟通联系,积极促进各基地对接港澳有关就业创业信息平台,力争让江门成为港澳青年在内地就业创业的首选地。(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江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小组,负责对全市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专项小组牵头单位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督促任务实施;并建立专项小组工作规则,明确各组成单位工作职责,团结协作推进港澳居民就业创业领域各项工作。各市(区)参照市的模式成立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小组,在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小组的领导下,推进各项具体工作。(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二)强化资金保障。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用人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机制,对于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以及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港澳青年学生就业见习基地、“乐业五邑”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建设有效实施。(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三)加强检查评估。专项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促进工作有序推进,必要时委托专业机构对基地建设相关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推进项目执行到位。(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居民就业创业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