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何奎 李一鸣) 3月1日下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江门仲裁委员会)(下称“深国仲江门中心”)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记者昨日(3月2日)从有关单位获悉,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共建华侨华人争议解决和法律服务高地,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司法保障工作联动机制建设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进一步深化江门商事争议解决新模式的探索,凝聚服务侨都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合力。
随着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国仲江门中心将在江门商事争议解决方面进行更多的探索与合作。根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加强国际商事法律人才交流培训,定期合作举办商事争议解决论坛、专题讲座、培训及交流等活动,向企业和实务工作者宣传普及多元化纠纷争议解决方式。建立委托调解机制,共同推动开展调解员培训交流,提高解纷能力。建立仲裁保全、执行、司法审查等方面的工作联动机制,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商事纠纷法律服务。双方将携手努力,把江门打造成珠江口西岸重要的商事争议解决枢纽节点,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侨都资源优势,面向世界,为海内外华侨华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全方位提升涉侨司法保护品牌海内外影响力。
据悉,深国仲江门中心作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的首个异地分支机构,同时受江门市政府委托管理改制后的江门仲裁委员会,实行两个机构一体化运作。深国仲江门中心于去年12月开门迎客,为“中国侨都”海内外530多万华侨华人与港澳台同胞提供便捷高效的国际仲裁服务。去年在市司法局、江海区大力支持下,深国仲江门中心通过“合作+改制”,同步完成深江国际仲裁合作体制机制创新、分支机构设立审批、原江门仲裁委员会非营利法人改制、新仲裁委员会经营服务性收费转制等创新事项,并通过了新江门仲裁委员会章程、仲裁规则、发展思路、秘书处人员任命等治理机制。据深国仲江门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国仲江门中心建立了7人的初期高素质人才队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占70%以上。值得一提的是,该中心大力打造的新案件管理系统进展顺利,立案部分已经进入测试阶段。
下一步,深国仲江门中心将以本次签约为契机,致力做好“侨”的文章,推动打造中国华侨华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探索“华侨调解+江门仲裁”模式。同时,积极深度参与大广海湾,尤其是深江经济合作区建设,成为服务“衔接顺畅、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高水平湾区城市合作共赢协同发展的新样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广东经验和深江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