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1+6+3”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侨都赋能”工程,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涉外商事调解能力,建设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探索政法机关与社会组织协同合作新模式,实现法律服务、法律交流、研究成果转化的有效链接。8月29日,江门市委依法治市办(江门市司法局)联合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蓝海中心”)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芶晓彤,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文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侠及蓝海中心副理事长李磊明共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市政府领导代罡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见证签约仪式。
市政府领导代罡在讲话中指出,我市与蓝海中心开展域外法律查明等领域合作,无不彰显出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专业化和国际范。中心的建设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司法局和相关部门的辛勤付出,离不开社会各界的踊跃参与,也离不开蓝海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希望蓝海中心一如既往支持中心的建设,支持江门法治事业发展。
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芶晓彤表示,此次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我市在域外法律查明方面迈出重要一步,进一步加强涉外法律查明合作机制,推动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极大地充实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
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Benchmark Chambers International & Benchmark International Mediation Center, 简称“蓝海中心”、“BCI&BIMC”)前身是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成立于2014年,是最高人民法院港澳台和外国法律查明基地,2019年10月更名为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以域外法律查明平台为基础,增加“调解”功能,以国际化商事调解作为主要服务方向,改革成为国际商事调解兼域外法律查明的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据了解,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包括蓝海中心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设立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服务窗口、推动合作共建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和开展涉外法律服务队伍交流和培训等工作,共建我市域外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
通过合作共建,引进域外法律查明、法律数据信息等资源,我市与蓝海中心共同开启了粤港澳大湾区域外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合作新进程,域外法查明和商事调解平台将为我市企业、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查明咨询、法律数据信息等一站式、多元化、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为我市企业进一步走出去、走得稳、走得远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