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2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正式印发《江门市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江门建设华侨华人文化合作重要平台。江门市是全国著名侨乡,侨资企业在江门市经济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进一步推动江门“侨乡资源”转化为发展优势,以“侨”为“桥”更好地吸引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兴业,2021年2月,广东省委深改委将江门市列入省级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制度专项改革试点。
为摸清制约华侨华人投资的问题,江门市广泛开展企业调研,通过座谈、走访和问卷等形式听取外资(含港澳资)企业和行业协会有关诉求,深入研究借鉴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珠海横琴、深圳前海等地的近600项经验举措,数易其稿,形成《试点方案》。
《试点方案》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强化保障措施”三大部分,重点围绕投资便利化、强化要素支撑、激发市场活力三个方面提出15项改革举措和首批8项省级协调支持事项。
一是围绕便利化投资主题,按投资时序从搭建便利华侨华人投资对接平台、优化华侨华人政务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着力解决投资信息不对称、政务服务不便利等问题。
二是围绕要素配置领域,通过强化侨资企业人才支撑、推动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等六个方面,破解投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瓶颈。
三是围绕产业发展环境,提出打造华侨华人投资优质发展平台、推动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等四个举措,进一步推动试点工作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
《试点方案》提出,到2023年,华侨华人投资全流程便利化、要素市场化支撑、激发市场活力等重要领域改革初见成效,引进、优化和带动一批华侨华人投资项目,基本完成试点改革任务。到2025年,试点工作向纵深推进,中国(江门)“侨梦苑”、银湖湾滨海新区核心区等试点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持续深化,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重大制度成果和改革经验,为便利华侨华人在全省投资兴业作出示范。
江门是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侨乡资源优势明显,《试点方案》出台后将加快推动江门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吸引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来江投资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