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江门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费资助办法》
解读文本:《江门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行社会保险费资助办法》
主办:江门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750-3521133
粤公网安备:44070302000670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