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钟珍玲 通讯员/程梅) 3月5日,新会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8次会议,决定3月11日至12日在新会人民会堂召开新会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郑祖材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日期以及建议议程的决定》。会议决定,2024年3月11日至12日在新会人民会堂召开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新会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说明;审查和批准新会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新会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新会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新会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新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表决通过新会区人民政府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其他。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新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设立旁听席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