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罗霈 通讯员/吴艳芬) 近日,经区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蓬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此举是蓬江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动社区矫正各项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履行,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社区矫正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主要作用在于帮助符合条件的罪犯在社区环境中通过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实现顺利回归社会,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蓬江区是首批广东省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和“粤平安”衔接项目的试点单位,通过“社区矫正+网格化”监管新举措,充分发挥网格员“哨兵”作用,将社区矫正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运用望、闻、问、切“中医四诊法”,优化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聚焦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蓬江样板”。今年以来,网格员上门巡访排查2920人次,其中发现异常情况5人次,均已成功处置。
一直以来,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共同构建“检矫联动”模式,建立资源整合、强化重点执法环节的衔接工作机制。今年5月,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联合签订《蓬江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通过“宽严并济”的审批监管程序,保障社区矫正对象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破除了社区矫正与生产经营之间的屏障,让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得住”的前提下也“出得去”,进一步优化蓬江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
为形成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护人有约束力的工作措施,蓬江区还出台《江门市蓬江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教育实施方案》,加大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针对未成年人的年龄、心理、发育需要等特点,突出个别化矫治,关注其思想情绪和家庭环境,帮助其修复家庭关系。值得一提的是,蓬江区社区矫正工作案例还入选司法部的社区矫正案例库,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