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陈婵 何榕 通讯员/曾梓欣)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下简称“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主动提出的《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互换衔接的立法建议》,日前入选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9月25日,得知这一消息的澳门企业家林碧芸十分期待,常年往返江门、澳门的她高兴地说:“若粤港澳三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通过对等的标准进行相互衔接,我相信必定能为三地市民带来更多的便利。”
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5周年。4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编制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2024—2027年),拟每年推出2部左右大湾区法规。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2024—2027年)》正式印发,拟于2025年制定《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
长期以来,粤港澳三地在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上存在差异,给市民尤其是游客带来诸多不便。“粤港澳地区濒临南海,常受台风侵扰。三地的预警信号标准不一,会导致实际操作存在诸多不便。”林碧芸表示,在台风期间,澳门只有西环大桥开放隧道通车,其余两座大桥需要进行封桥管理,“了解情况的当地人,会在预警生效后,提前做好回家或者停留安全地的准备,但是游客不一定及时了解澳门的预警信号,这就可能出现预判的差异,甚至产生不好的旅游体验感。”
今年上半年,广东多地累计雨量破历史极值,暴雨引发的洪水地质灾害频发。在协同开展防汛应急响应的过程中,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关注到粤港澳大湾区面临的“一个气象风险三种预警信号”的问题。
从5月起,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对该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征询三地市民意见,咨询气象专家。7月,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相关意见收集整理形成《关于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互换衔接的立法建议》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并同步报送省人大常委会后,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并予以批示。
“从调研到采纳仅历时5个月,且明年就开始制定,实在是令人惊喜。”江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余志坚表示,“如此之高的效率振奋了我们的信心和决心。接下来,我们将发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继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该领域的立法,推动《广东省促进粤港澳气象合作发展条例》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