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毕松杰) 记者昨日(10月29日)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市加快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工作,涵盖植保无人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等13种机型,单台农机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最高可享受6万元补贴。目前我市已有30多台(套)老旧农机申请报废更新。
记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在国家、省、市政策文件支持下,我市积极推动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一手购置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植保无人机)、烘干机等农机报废更新,最高可享受补贴26250元。
下半年,我市再次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新增旋耕机、微型耕耘机、增氧机、潜水电泵四个机具种类。报废补贴标准也进一步提高,以拖拉机为例,200马力以上的合计可享受补贴3万元,补贴比原先增加了1.2万元。同时,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等机具报废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可以叠加享受再补贴,其中联合收割机最高可享受新购补贴3万元,播种机最高可享受新购补贴3000元,水稻插秧机最高可享受新购补贴16830元,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最高可享受新购补贴800元。
据了解,农机报废条件需满足最低报废年限不低于5年。补贴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当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者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对未达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申请报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