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凌雪敏 通讯员/江关宣) 近日,海关总署《关于处理主动披露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27号公告)正式实施满一周年。记者从江门海关了解到,公告实施以来,江门海关共受理主动披露申请64起,超九成企业申请主动披露后,依法免于行政处罚。
“主动披露”是海关为推动进出口企业守法自律而实施的一项容错管理措施,进出口企业、单位通过主动披露违规事项,可以获得从轻、减轻甚至不予行政处罚的机会。
“多亏有主动披露政策让我们发现问题主动纠错,避免了对公司经营和资质信用造成影响,真是帮了我们很大的忙。”近日,在海关关员指导下,台山某合营有限公司顺利完成主动披露流程,困扰该公司报关经理靳玉多时的担忧终于消除了。
不久前,该企业在自查中发现1套大型设备申报进口时漏报相关应税费用,便向海关主动披露了相关情况。江门海关所属台山海关根据主动披露公告相关规定作出免于行政处罚决定,为企业减免了税款滞纳金近8万元,同时企业的信用等级也不受影响。
为进一步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江门海关举办了主动披露系列新政宣贯会20余场、关长送政策上门15次、张贴公告派发小册子1000余份、推送政策解读5次,覆盖江门关区进出口贸易额前70%的企业。近日,某电子产品加工企业自查发现出口商品归类申报错误,涉及货物金额超过3000万元。该企业在了解相关政策后进行了主动披露,江门海关按规定进行受理、核实,并作出免于行政处罚的决定,帮助企业享受到诚信的“红利”,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增添了重要的砝码。
“我们将持续推动主动披露政策落地,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的指导和支持,共同营造更加公平、公正、透明的贸易环境。”江门海关稽查处副处长詹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