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7〕9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013号)有关规定,目前国家实行登记管理的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类鉴定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由省级价格、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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