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测评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属地负责,自愿参与、客观公正,厉行节约、安全有序,以评促建、注重实效”的原则。
“统一领导、属地负责”,是指应急管理部负责统筹指导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工作,建立完善测评工作体系。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自主审核申请参与测评的队伍(以下简称测评队伍)的申报材料,组织现场测评、等级评定等工作。
“自愿参与、客观公正”,是指社会应急力量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参与测评。测评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测评结果按照规定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测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厉行节约、安全有序”,是指组织测评工作要注重节约资源,避免浪费。在测评过程中,应急管理部门合理安排时间、场地、人员等资源,确保高效有序开展测评工作;测评队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
“以评促建、注重实效”,是测评工作的根本目的。应急管理部门通过测评准确掌握测评队伍的整体能力水平和短板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队伍建设、提升救援能力,促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