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三支一扶”人员与当地人社部门签订协议,被派往用人单位工作,人社部门不统计,此类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标准加总后,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中,用人单位给予个人的补助也应纳入统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与当地人社部门签订用人协议的,均按此规定执行。
答: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三支一扶”人员与当地人社部门签订协议,被派往用人单位工作,人社部门不统计,此类人员由用人单位统计为本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由用人单位按标准加总后,统计在“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中,用人单位给予个人的补助也应纳入统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等与当地人社部门签订用人协议的,均按此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