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备案证有效期2年,自项目完成网上备案时起计算。项目自备案或者完成项目备案变更后2年内(含)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s://gd.tzxm.gov.cn/)作出延期开工说明;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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