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标准补助学校,其中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385O元标准补助学校。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高于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学校按规定可继续收取。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答:(一)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标准补助学校,其中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385O元标准补助学校。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高于免学杂费标准的部分;学校按规定可继续收取。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各学校结合实际在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