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赔付范围。大病保险资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在医保年度内,住院(含纳入住院标准结算的门诊特定病种)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下,需个人负担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内的费用)。大病保险药品目录、医用耗材目录、诊疗项目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定点服务机构管理、参保人就医管理、待遇支付(含先行支付)管理等办法统一按国家、省和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起赔标准。2024年职工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居民大病保险起赔标准为人民币1万元,其中,易返贫致贫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70%;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