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5号)规定:参保人员凭医保电子凭证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已开通省内跨市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遵守就医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流程和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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