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参保人达到下列条件之一且未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当地实施原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已年满60周岁。
(二)参加了原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按照其原参加制度的规定年限缴费,年满60周岁后。
(三)参保人缴费累计达到15年,年满60周岁。
(四)参保人年满60周岁但累计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继续逐年缴费,并享受相应的政府缴费补贴。逐年缴费至65周岁仍然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