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一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二是享受待遇的上月正常参保。根据您的情况,参保已满12个月,但离职后没有继续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以分为三种情况报销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1、若参保人离职后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府203号令)可以继续享受生育保险的医疗待遇;2、参保人离职后如以灵活就业人员或城乡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属于职工未就业配偶的,可按规定享受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待遇。3、若怀孕女职工离职后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但其丈夫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的,可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府203号令)规定享受未就业配偶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