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2、大型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
3、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时,根据总承包单位区分企业类型,享受相应减免政策。
4、对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的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部分缴费。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的,停止执行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