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主要有三类人群:第一类,市外转诊的参保人。主要适用于参保人因病情复杂、危重,经当地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院除外)诊疗,无法确诊或不具备诊疗救治条件的,且本地最高级别医院因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需市外转院诊疗的情形。第二类,单位派驻异地机构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或市外长期居住人员。主要适用于参保用人单位派驻市外(不含赴港、澳、台地区及出国)异地机构工作的职工身份参保人,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仅限职工身份参保人),或在市外长期居住(同一地连续居住达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需在异地住院的情形。第三类,外出期间异地急病的参保人。适用于参保人因工出差、旅游、探亲、及学生休假、休学、实习等原因离开本市(不含赴港、澳、台地区及出国)期间患急病住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