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广东省内献血达200毫升及以上的且经检验合格,献血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若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累计献血600-1000毫升(含1000毫升),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可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
答:在广东省内献血达200毫升及以上的且经检验合格,献血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若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
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累计献血600-1000毫升(含1000毫升),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累计献血1000毫升以上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包括养父母、养子女)临床用血时,可免交相关临床用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