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受理条件
《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试行)4.1申请者要求验船部门进行以下工作时,应向验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产品型式认可、工厂认可以及认可有效期内的年度审查;2)船用产品取得认可后的日常监督检验;3)对船用产品的个别检验;4)仅要求对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5)公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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