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依法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农药经营者申请注销的; (二)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三)农药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四)农药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吊销的; (五)依法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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