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责任制考核;
2.属于业务性质的展示交流、人才评价、技能评定、水平评价、信用评价、技术成果评定、学术评议、论文汇编、认证认可、质量分级等资质评定、等级评定、技术考核,以及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等进行的认定评定;
3.行业、领域统计数据信息发布;
4.体育比赛、技能竞赛等比赛竞赛;
5.以本单位内设机构及人员为评选对象的评比达标表彰。
社会组织开展前款第1至3项活动不得以授予称号、颁授奖章、发布排行榜等方式变相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开展第4项活动不得在比赛、竞赛项目设置外再颁授任何其他名义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