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省民政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规定:公益性公墓要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模式,实行墓位节地化、墓碑小型化、墓区园林化。独立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的单位占地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和道路用地),规格、样式保持基本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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