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由建设单位提出命名意见,报地名管理部门审批。其具体申报是由建筑物或住宅区的建设单位到所在地地名管理部门(民政局)领取《建筑物命名更名表》,填表提出申请,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证明书、建设用地和规划设计批准文件、建设总平面图等材料到所在地地名管理部门(民政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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