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编制修缮方案、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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