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本规定对于艺术品进出口单位没有特殊资质要求,只要在商务部门备案登记,取得货物进出口资质的企业,都可以从事艺术品进出口业务。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