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旅游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旅游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旅游合同。
本次疫情的爆发,虽然没有具体结束的时间,但游客和旅行社可进行协商,变更旅游合同时间,延期出行,从而减少双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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