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条例》,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当到所在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由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受理、审批、发证,具体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事宜,请向所在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咨询,也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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