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需要。如果您仍想跨省在不同的城市发展,可先不办理转移,待确定了退休地后,再在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此外,换地方工作,原参保地的社保暂停缴费后,原来的参保记录仍会保留在社保系统中,不会失效。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