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障卡业务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13号)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社保卡工本费按《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3】167号)和《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3】169号)规定收取20元/张。办理补卡、人为卡损坏换卡、变更卡面信息换卡、逾有效期换卡、服务银行变更换卡、即时补换卡等业务的,均按此收费标准。“
答: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障卡业务的经办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13号)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社保卡工本费按《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3】167号)和《关于社会保障(IC)卡收费问题的通知》(粤劳社【2003】169号)规定收取20元/张。办理补卡、人为卡损坏换卡、变更卡面信息换卡、逾有效期换卡、服务银行变更换卡、即时补换卡等业务的,均按此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