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一、补办条件
(一)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
(二)证书遗失,证书内容不作任何修改;
(三)证书为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
二、证书遗失补发流程
(一)提交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代办需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光面无花边相片1张;
3、填写《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证书修改补发申请表》(个人或集体),表格请在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网址:www.gdhrss.gov.cn/gdosta/)首页“常用表格”栏下载。
(二)领取证书
对资料齐备的予以受理,审查完毕,现场办理。
三、证书补办费
不收费。
四、办理地址
江门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江门市建设三路142号,综合楼4楼B403室,联系电话:3983962)
五、注意事项
遗失证书者所持证书的职业(工种)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不再补发证书,改由出具统一书面证明(模板见省职业技能服务指导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栏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明”),在申请开具书面证明时,无需提供在国家认可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资料,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相片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