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江门市最新出台的《关于规范引入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遴选要求如下:
一是各学校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包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性事业单位)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二是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或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和相关专业技术规定的资格,所聘人员各类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持证上岗。
三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应具有完整的课程规划、课程内容、适合年级和详细的课时计划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