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进一步加强和推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17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内容可戳此链接获取:http://www.sd-xs.com/gkmlpt/content/2/2403/post_2403562.html#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