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至10月19日,我局对江门市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第四批)候选名单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收到5条反馈意见。
一、一名“热心市民阮先生”反馈意见为:“候选名单中的阜元里1号建筑类型应该是更楼。”
回复情况:根据历史资料及阮先生提供的佐证,采纳意见,已将建筑类型更正为“安保设施”
二、一名“热心市民汤先生”反馈意见为:“中共中区特委交通联络站旧址可能是竞新坊6号(原门牌4号),不是11号。”
回复情况:由于缺乏有力的资料佐证,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跟热心市民沟通,核实该旧址的确切位置,以确保公布名单的准确性。
三、大泽镇田金村反馈意见:“候选名单中的中共新会县委旧址、中共新鹤县工委旧址;雁桥青年社旧址为私人房屋,村委会与屋主仅签订10年的借用使用权,经沟通,屋主不同意将该两处房屋列入候选名单。”
回复情况:按照“应保尽保”的价值导向,该两处建筑符合历史建筑认定标准,属于红色革命遗址,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应予以保护,但鉴于权属人提出反对意见,根据《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拟定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应当征求权属人意见,经研究,将该2处纳入后备名单,暂不在本批次公布名单。
四、江海区江南街道办反馈意见:“由于权属人不同意,建议将候选名单中的中共四邑地委、中共五邑地委驻地旧址移除候选名单。”
回复情况:按照“应保尽保”的价值导向,该处建筑符合历史建筑认定标准,属于红色革命遗址,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应予以保护,但鉴于权属人提出反对意见,根据《江门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拟定的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应当征求权属人意见,经研究,将该处纳入后备名单,暂不在本批次公布名单。
五、蓬江区反馈意见:“由于堤东路227号、堤东路234号和堤东路235号已被纳入江门市长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基金第一批项目实施,建议将该3处暂不列入本次候选名单。”
回复情况:按照《江门市长堤历史历史街区保护规划》,该三处候选名单属于核心保护区范围,对于建筑的修缮有着严格要求,与是否被列入发展基金项目并不冲突,按照“应保尽保”的价值导向,该三处建筑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下一步我局将充分研究后,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专此说明。
http://zrzy.jiangmen.cn:8888/Pages/ArticleItemDetail.aspx?ID=1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