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4日,我局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对《江门市低空经济发展规划(2024-2035)》(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2条意见建议。经研究,现将意见建议的内容和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序号 | 意见和建议 | 处理意见 |
1 | 一、缺少针对性摸底数据 (1)现有低空起降设施现状及未来分级分类预先划设安排:已建成低空起降设施(直升机、无人机等)、正在计划建设起降设施情况,不同类型起降设施建设、运营情况、通航条件以及当前存在的关键问题;面向不同低空服务产品供给网络的功能、规模要求,结合充换电、备降、起飞进近、维修保障、消防、与其他地面交通方式衔接等各类需求,预先分级分类划设低空起降设施布局。 (2)现有低空航空器技术经济特性发展潜力:低空航空器产品迭代、技术升级态势评估,分析未来低空航空器的发展形势。 (3)现有及开发低空飞行应用场景列表梳理:重点应用场景(含城市、城际),场景应用成熟度、应用规模等维度进行评估,明确未来重点应用类型与规模。 (4)现有及未来低空飞行服务需求分析:从载客飞行、载货飞行、公共服务等低空服务产品分析价值链顶端刚性需求。 (5)现有及未来低空空域数字化与地面基础设施协同发展建设的评估。 二、缺少支撑设定发展目标的数据预测依据 推演式数据模型预测。 | 部分采纳。 拟采纳第一点建议。但由于低空经济大部分环节缺乏连续数据,难以支撑推演式数据模型预测,故第二点建议拟不采纳。本规划主要通过综合运用现有数据、未来发展需求以及参照相似城市目标进行发展目标体系设定,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参考意义。 |
2 | 1.建议江门市政府和相关机构通过媒体、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低空经济的概念、发展前景以及管理办法。 2.建议江门加强对低空飞行器的监管,确保飞行活动符合安全标准,加强对低空飞行活动对环境影响的评估,确保低空经济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 采纳。 |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1日